名称:直溪镇集镇及园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a.机械化作业服务(含洒水、冲洗等);b.人工保洁(包含文体站站内、绿化带、公共绿地等);c.花台、路名牌、坐凳、灯(线)杆、电箱及宣传栏、小品等公共设施的清洗;d.抛撒物应急清理;e.垃圾桶、果壳箱(含底座)的摆放、保洁及清洗;f.区域内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消杀(含装潢垃圾、废弃家具及秸杆等);如在服务范围内发现工业垃圾,需及时上报采购人。路面渣土、建筑垃圾由供应商积极配合清理完毕;g.乱涂、乱画、乱张贴的清除,乱堆放的整理;h.公共厕所管理、保洁、消杀及维护(含制度牌);i.在服务范围内发现绿地种菜,需及时上报采购人;j.多层住宅的保洁(含垃圾收集、清运,乱涂、乱画、乱张贴的清除,乱堆放的整理,楼道保洁,公共区域的清理及排水疏通等);多层住宅及镇中村飞线、村乱晾晒等事宜由供应商积极配合采购人管理;k.河塘管护(含水面及岸坡的清理);l.区域内公共设施的巡查;m.区域内挖掘(顶管)和移植、占用城市绿化等现象的上报;n.湿地公园路灯、景观灯的控制,监控的动态观察、可疑情况的跟踪、记录、处理;湿地公园垂钓、捕鱼的巡查和制止;调水泵的巡查及控制,调水泵周边环境(含水面)的维护;o.区域内的化粪池、渗滤液池的清运、集镇段粪便清运;p.配合做好市容秩序管理。
服务要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113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步完善常州市金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坛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直溪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三标融合”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直委发〔2023〕15 号)及《关于印发《直溪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三标融合”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直委发〔2023〕14 号)。
服务时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一年的承包期中有一次常州市季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二类街道考核排名最后3名的或两次在金坛区季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排名最后2名的,满足前述条件时,采购人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113号)、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步完善常州市金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坛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直溪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三标融合”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直委发〔2023〕15 号)及《关于印发《直溪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暨“三标融合”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直委发〔2023〕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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