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31座小型水库(重点塘坝)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溧阳市。 服务要求: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运管[2021]6号)的要求,需提供溧阳市31座小型水库(重点塘坝)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咨询和库容复核服务及相应的测量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服务标准:大坝安全评价在现场安全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基础上,按照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