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员工的工作用餐、招待用餐、值班用餐、体检用餐、病人用餐(含送餐服务)、配套服务及配套用品等服务内容。 本院现有职工约300多人,员工的工作用餐、招待用餐、体检用餐、值班用餐、配套服务及配套用品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另外病人用餐(含送餐服务)数量不确定,其盈亏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由中标单位向患者(病人)收取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如果无法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满意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二次。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服务费按照标准的60%收取,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0.8%。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2000元整,则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整计取。 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2148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金府路30号
联系人:刘文娟
联系电话:0519-85080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44幢2号
联系人:周丽霞(采购部)
联系电话:0519-839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丽霞(采购部)
电话:0519-8399926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