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采集和应用项目
服务范围:
(1)三维数据采集:实现常州市全域范围内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据采集、存储;
(2)三维模型制作、数据治理与优化:基于采集数据,完成普通国省道三维数据处理、三维模型制作、模型语义化、模型轻量化和场景美化;
(3)典型应用与服务建设:以常州公路管理需求为导向,基于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三维数字化底座,实现普通国省道道路资产可视化、路网运行状态可视化典型场景应用并配套相应硬件资源;
(4)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中心三维数据和数字化底座建设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三维数据的质量核查,并向省中心汇交。
(5)完成本市范围内基础数据和三维数据的录入、校核、入库。
(6)对本项目成果进行归纳总结,申报相关省部级奖项。
服务要求:
(1)中标人的服务工作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一致,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组组成人员,确需变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的工作进度应服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其工作成果、服务质量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考评。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丰富的三维数据采集及模型制作经验,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少于4名。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若有上述情形,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响应资格,同时上报至行政主管单位并处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合同服务内容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