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区环卫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消除环境风险,促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循环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134-2019)
服务时间:3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合作满意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合同。每年处置建筑垃圾至11万吨为止,以一年时间或每年处置量先达到者为合同截止依据。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