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龙大道等六个项目独立选址(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华信路(萍湖路-尧汤路),华业路(云湖路-萍湖路),金龙大道(云湖路-月湖路),月湖路(钱资湖大道-金龙大道),新春河(钱资湖大道-金龙大道),林丰河(云湖路-老汤庄河)等六个项目独立选址。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内容,并取得相关批复或者备案材料。如不配合或不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中标单位按1万元/次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
服务时间:收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甲方提供项目红线和项目建议书批复并出具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含专家评审);甲方提供可研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在跟国土协调好“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占用耕地指标”后一个半月内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同时三个月内完成用地报批材料的组卷并且上报至国土系统(材料需符合国土系统要求)。
服务标准:(1)地灾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重要矿产资源压覆查询(2)项目用地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3)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办理(4)中标单位负责与相关街道、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村委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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