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平面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劳务采购
服务范围:平面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劳务采购
服务要求:平面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劳务采购主要针对纳入城市照明景观项目中设施的巡查、维修、抢修等工作。其中:第一标段范围为高架以及高架外围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景观照明项目;第二标段范围为高架内圈、中国大运河、新运河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景观照明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各标段维修进度、质量或重大事项需求调整维修区域,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服务时间: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考核平均值在85分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平面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劳务采购主要针对纳入城市照明景观项目中设施的巡查、维修、抢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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