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武进区拆建垃圾处置服务(资源化利用)项目。
服务范围:武进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各乡镇、开发区,以及区外落地武进)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拆除、新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和管网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包括钢筋、混凝土、砖瓦、沥青、管道、装修材料和其它垃圾)。
服务要求:对武进辖区内的建筑拆建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要求各类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总体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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