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
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94号)文件要求,各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同步启动园、林、草地定级工作,在分等定级工作基础上建立园、林、草地政府公示价格体系。
服务要求:
(1)园、林、草地分等
按照全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分区,综合分析影响园、林、草地质量的气候、地形、土壤、生态条件等自然因素,揭示园、林、草地自然质量的差异,按照类别划分土地质量等别,于2022年10月底前向省厅汇交分等工作成果。
(2) 园、林、草地定级
在区域内,根据园、林、草地的自然和经济因素,根据地方园、林、草地管理和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土地质量综合评定,揭示区域内部园、林、草地利用差异和地域差异,评定土地质量级别,于2023年底前完成。
(3)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
在园、林、草地级别确定基础上,通过划分均质区域,选择样点地价平均法、定级指数模型法或基准地块评估法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基准地价评估。并选择在各级别(均质地城)内对宗地地价影响较大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个别因素和特殊因素,确定影响因素权重,计算基准地价修正幅度,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和指标说明等,于2023年底前完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具体进度依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
一、园、林、草地分等成果
(1) 文字成果
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工作报告反映分等工作过程,包括分等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来源、工作依据、工作组织、工作过程、工作成果、保障措施、经验与体会等。技术报告反映分等技术过程,包括分等对象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概况,分等技术过程、分等结果及其分析等内容。
(2)图件成果
分等成果图件为分等单元图、等别分布图等。
(3)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包括以下内容:
a)原始数据与资料
b)中间成果资料,包括补充调查、指标权重确定等过程性资料
c)相关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
(4)数据成果
包括分等数据库、分等结果面积汇总表、其他相关成果数据表等。
二、园、林、草地定级成果:
(1)文字成果
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工作报告反映定级工作过程,包括定级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来源、工作依据、工作组织、工作过程、工作成果、保障措施、经验与体会等。技术报告反映定级技术过程,包括定级对象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概况,定级技术过程、定级结果及其分析等内容。
(2)图件成果
定级成果图件为定级单元图、级别分布图等。
(3) 基础资料汇编
定级基础资料汇编包括以下内容:
a)原始数据与资料;
b)中间成果资料,包括补充调查、指标权重确定等过程性资料;
c)相关的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
(4)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定级数据库、定级结果面积汇总表、其他相关成果数据表等。
三、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相关评估报告等,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表,各基准地价级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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