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尧塘街道农村环境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服务(南部片区)
服务范围:水东村(全域)、水北村(全域)、迎春村(全域)
服务要求:a.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服务;b.道路人工保洁(包含绿化带全区域、公共绿地全区域);c.道路和沿线相关区域内的人工保洁(绿地、广场、步行道、水面及相关附属设施,含商铺、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范围);d.道路及沿线绿化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等收集清运(含消杀)至符合要求的垃圾中转站等垃圾消纳场所,做到日产日清;e.道路和沿线绿化范围内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清洗保洁、乱张贴清除;f.公共厕所保洁及维护;g.停车场保洁;h.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收集房、垃圾桶、垃圾收集亭等)的保洁;i.河道两岸、河道河塘水面垃圾、杂树、杂草清除;j.河道两侧岸坡绿地保洁;k.保洁人员发现可视范围内“两违”,第一时间向街道城管部门汇报;l.非机动车规范摆放;m.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收集清运和规范化处置;n.作业区域可视范围内(含农田)漂浮垃圾的清理。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1+1模式)。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中标供应商试用不合格予以退场并解除合同,采购人按实际作业时间产生费用的80%付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考核要求:水北、水东、迎春三个行政村在区行政村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季度或年度排名均位居前63名及以上,作业范围的行政村在常州市人居环境第三方暗访测评排名位居所有抽测行政村总数量的二分之一及以上)。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第二年及第三年考核要求:水北、水东、迎春三个行政村在区行政村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季度或年度排名均位居前50名及以上,作业范围的行政村在常州市人居环境第三方暗访测评排名位居所有抽测行政村总数量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合同期内任意行政村任意季度或年度考核未达上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中标单位下一年度不续签该服务合同,须在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通知采购人。
服务标准:参照《2022年度尧塘街道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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