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2024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项目
服务范围:溧阳市
服务要求:
1、现状生态空间管控区分析
对现状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现状分析,明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的现状基础环境。
2、调出地块分析
对于符合国家或省级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改变的;区域自然或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对象灭失或转移,或区域生态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因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等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域按规定程序调整,需要同步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因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确需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五种情形的,调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3、补划地块分析
从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敏感脆弱区域中补划,补划应当遵循集中连片、功能相似原则。不得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人为活动强度较大、不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要求的现状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水域等;已发现生态环境损害或已启动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的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司法确认、公益诉讼等程序,以及生态环境损害后未完成修复或修复效果未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目标的区域补划。
4、编制调整方案
根据沟通确认后的调入调出地块,按要求编制溧阳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文本、图件、数据库等。
服务时间:自签到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复函之日止。
服务标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相关要求,优化调整溧阳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编制2024年度溧阳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