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建筑物室内外上下水,墙面及屋面防水,管理区域路面,江堤卡口、水源地围网等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服务。
服务要求: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日常维修及应急抢修,本项目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建筑物室内外上下水,墙面及屋面防水,管理区域路面,江堤卡口、水源地围网服务等。非一次性施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每个零星项目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采购人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但采购人应承认竣工日期,但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的看管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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