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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横林镇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横林镇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ZB采竞磋2022088

二、项目名称:横林镇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康道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钟楼邹区镇龙潭村委张家村89号(加工配送区10、11号)

成交费率:

序号

项目类别

成交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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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蔬菜

当日菜价公示中间价* 114%

公示的零售价* 94%

公示的平价商店每日菜价平均价* 94%

2

生鲜品

当日菜价公示中间价* 114%

公示的零售价* 94%

公示的平价商店每日菜价平均价* 94%

3

水产、冻品类

当日菜价公示中间价* 114%

公示的零售价* 94%

公示的平价商店每日菜价平均价* 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横林镇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负责采购横林镇食堂食材并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生鲜品、水产、冻品类等。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承接采购人的食材配送工作,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做好防疫消杀(冷鲜或冷冻禽畜肉类产品运输过程需要采取冷藏或冷冻运输),确保所配送的食品保持新鲜优质(特别是天气炎热)。

2.成交供应商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食品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3.成交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成交供应商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4.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5.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根据采购人需求须经过粗加工(鱼类按采购人要求处理)。

6.成交供应商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a)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生面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b)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c)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d)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e)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7.成交供应商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成交供应商另有所需食材而网上尚未公示,应先与采购人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级、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事项并提供实样,确认后再进行配送。

8.成交供应商凡有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以及其它违规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影响以后招投标的重要因素。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9.因所供应食材的质量问题引起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引起其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与成交供应商签署的合同。

10.成交供应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采购人的监管。

11.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台账制度,对配送的食材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坚持配送的严格性、严肃性、严密性。

12.成交供应商保证每天在7:00之前配送到位,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

13.每次送货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打印的送货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货品名称、规格、数量、网站公示当日菜价、报价折扣、结算价等内容。

14.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供货,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15.如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的,采购人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相应费用将从货款中扣除,拒绝配送的情况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采购合同。

16.考核管理及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供应商的配送工作,终止与之签订的合同,并可要求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前三个月总货款的违约金:

①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当月因配送服务或原材料质量等问题退货达3次及以上;

③采购人对供应商不满意率达到15%以上;

④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采购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⑤不能满足采购人需要,造成使用影响的;

⑥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⑦报价过高,严重偏离市场价格3次及以上。

服务标准:1.蔬菜质量要求:符合SB/T 10583-2011标准、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2.水产、冻品类质量要求: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所有商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供货时所有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所供货物必须卫生安全、品种准确、数量保证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具有检测权,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上级质监部门如对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从成交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

5.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退换货(视具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采购人正常计划使用需求。

6.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

薛冰洁、许骏阳、王燕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阳湖邨1-1号

联系方式:谈女士、0519-88507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典雅商业广场3号楼四层14号

联系方式:0519-8881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25(8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定稿11.1横林镇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常州康道食品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