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经开区水土保持评估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5]13 号)、等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生态优先战略部署,切实落实我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园区水土保持管理技术力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
服务要求:开展金坛经开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以利于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对区域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对选址方案、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场、弃渣场、施工方法、主体工程规划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等方面评价结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报告(送审稿);待通过上级部门正式批复后,15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编制办法及要求,满足水利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评估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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