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改造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承担学校零星维修改造服务,包括小型维修改造(1万-10万)、日常维修(1万以下),维修改造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建筑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工程、小型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其中日常维修以1000元以下维修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室内墙面、顶面、地面、门窗、屋面防水、道路局部修补,电路、电气设备、给排水管道局部维修等。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适应学校零星维修工作突发性、零碎性的特点,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满足因不同项目对不同工种需求的要求,确保维修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若年度考核为满意或基本满意,合同可续签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若年度考核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有提前终止合同或不续约意向,必须至少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0000元违约金,作为采购人损失补偿(从待付工程款直接扣除)。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若有)、施工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遇有变更,必须经采购人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后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