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内部的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日常运行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日常员工餐、学生餐600人左右,乙方每周7天(如遇国家法定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出相应供餐调整)为甲方提供每日三餐餐饮服务,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临时加餐等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供应商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