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 >> 分散采购 >> 结果(入围)公告 >> 成交公告 >> 正文
常州市新北区立项用地规划测绘(2024)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C2024-0090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立项用地规划测绘(2024)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 12320400467289303D 新桥街道智富中心10号楼 91.67(均分制) 38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立项用地规划测绘(2024)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新北区508.91平方公里范围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形图现势更新,地块周边市政综合管线探测成图、地块本身及周边建筑日照影响范围进行日照分析测绘,相应测绘成果纳入地块基础信息。

服务要求:1.成果要求

1)测绘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20°,3度带高斯正形投影。

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2024年成果)。

2)成果内容

1)现势性地形图,含dwg格式地形图及edb格式入库文件。

2)日照测量报告,含建筑物室内地坪高程和遮阳点高程成果表、日照测量成果图,成果与已有数据融合入库。

3)管线测量报告,含管线点坐标成果、管线测量略图等,并提供地下管线入库edb格式文件。

4)成果满足服务发布、不动产登记使用需求及常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汇交要求。

2.时间和计划要求

1)依据采购人要求接受项目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成果交付使用后,如建设单位有需求,无条件配合现场指认。

2)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15名具有中级专业(建设工程或测量测绘类)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技术人员进行驻场(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自备)办公,对采购人需求,5分钟内进行响应,提供现场服务。

3)与采购人建立全流程的项目成果共享机制,通过专线实现项目数据的实时共享,保证时效性和安全性。

服务时间:2024年度。

服务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8)《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9)《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10)《1:500、1:1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DB 3204/T 1016-2021;

11)《常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

1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2003;

13)常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ZGH/T 01-2015;

14)常州市地下管线入库数据标准 CZGH/T 01-2015;

1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192号;

16)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细则》的通知常自然资规发〔2022〕73号;

17)《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敏、吴晟昊、陈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6%计算。

代理费:229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北区新桥街道绿创大厦

联系人:邱跃

联系电话:0519-8988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嵇玲

联系电话:0519-88818295(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嵇玲

电话:0519-88818295(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立项用地规划测绘(2024)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