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第三批次青龙街道安置房产权申办代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需完成青龙街道第三批次安置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一)代办产权证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派驻固定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场所办理产权证,办理产权证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办证各项业务、审核工作等。
(1)配合采购人一起做好办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对采购人参加不动产权证申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实施办证收件、现场确权分户、确定新产权人、预收工本费等相关工作;
(4)做好每天的收件资料整理归纳、票据核对、审核流转、各类表式填写汇总等相关工作;
(5)填写税务申报材料,并收集每户办税所需资料,按一户一档进行归集并送税务部门审核;
(6)配合税务部门窗口进行录入及初步审核,流转税务部门最终审核;
(7)通知住户前往税务部门办税,引导现场纳税,待纳税完毕后收取税票;
(8)填写不动产权证申请材料并将办证材料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申请登记;
(9)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领取产权证书,核对登记产权人、房屋坐落及面积等数据无误,联系村(社区)领取产权证后发放给产权人。
(二)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固定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
2.人员要求:熟悉办证业务及流程,熟练操作电脑,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上下班,遇到办证问题,积极主动与办证窗口沟通、协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为止。但因办证前期资料需要政府协调或者后期拆迁户个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缴纳税费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由委托方协商处理,不计入委托代办产权证工期时间内。如资料收齐逾期未进行办理、产权证上办理产权人姓名错误等工作失误将以扣钱的方式进行处罚,并由供应商自行去办理窗口协商处理。具体办理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