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戚墅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零星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戚墅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零星维修,零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板、窨井、下水道、花岗岩、花园设施、围护围挡等。
服务要求:1.采购人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量大小、质量维修情况的及时性、特殊情况来进行相应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2.采购人认为维修材料需要更换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更换。
3.施工现场需要放置警示措施的,应放置警示措施;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办公区域、行人发生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1.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若国家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颁布新的标准、规范、条例、规定,设计及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除非规范、合同、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中另有规定。
3.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应通知采购人,承包商应提出解决办法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4.国家、地区及常州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若招标文件要求比规范高,则以较高要求者为准,若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与当地不符,按当地规范执行。
5.以上所列若有不全或矛盾之处,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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