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蔬菜、果品、饮品、冻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定型包装食品、粮油副食等进行统一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承接采购人的食材配送工作,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做好防疫消杀(冷鲜或冷冻禽畜肉类产品运输过程需要采取冷藏或冷冻运输),确保所配送的副食品保持新鲜优质(特别是炎热天气)。
(2)成交供应商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副食品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3)成交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成交供应商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4)成交供应商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如成交供应商另有所需食材而网上尚未公示,应先与采购人商定该食材品牌、规格、等级、产地、数量、质量、价格等事项并提供实样,确认后再进行配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1、卫生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的卫生标准、质量标准。
2、安全要求:所供食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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