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水利局长江常州录安洲段水文特征及近岸河床冲淤变化研究(2023年汛后-2024年汛前)
服务范围:
1.为研究长江常州录安洲段水文特征和近岸河床冲淤变化情况,拟对长江常州录安洲段进行水文观测和近岸河床水下地形要素采集,汛前汛后各一次,当长江洪水达10年一遇、大通站流量超76100立方米每秒时,应增加重点岸段近岸河床水下地形要素采集,形成汛前重点岸段、汛后年度的分析研究报告。
2.水文观测:(1)设立潮位观测站,每5分钟观测潮位一次,提供大中小各一次全潮潮位观测成果以及水下地形要素采集期间潮位观测成果。(2)流量测验,使用ADCP流速仪施测夹江、主江流量,汛前汛后各一次,提供流量测验成果。
3.水下地形要素采集:使用测深系统采集(1)汛前:长江206+200-210+300、录安洲主3+300-主0+000-汊2+200、录安洲汊4+000-汊4+900。重点岸段岸线长9.5公里,面积约3.8平方公里水下地形要素(含国电码头、新长江港口码头前沿200米)。(2)汛后:老德胜河口下游300米~新德胜河河口小夹江水下区域;夹江水下区域;澡港河口~老桃花港口滩地外侧主汊岸线外围700-1400米水下区域;录安洲大江侧岸线外围390-800米水下区域(测至深泓),面积约8.3平方公里水下地形要素。(3)当长江洪水达10年一遇、大通站流量超76100立方米每秒时,应增加重点岸段近岸河床水下地形要素采集。提供1:2000水下地形纸质图、电子图。
4.分析研究报告:根据以上实测成果分析长江常州录安洲段水文特征;制作长江常州录安洲相关区域冲淤变化图,结合历史资料和水文特征分析冲淤变化状况;形成《长江常州录安洲段水文特征及近岸河床冲淤变化分析研究报告(2023年汛后-2024年汛前)》。
服务要求:
1.设备要求:投标人需配置满足本项目实施的仪器设备,包括多波束测深系统、单波束测深仪、GPS、计算机、流速仪、水尺等。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
3.时间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第一次数据成果及分析报告初稿,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最终数据成果及分析报告初稿。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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