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智慧排水信息化系统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参与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实施建设过程,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全面负责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协助业主完成上级各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程驻场监理。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管理与协调。对项目质量、进度和支付及变更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保证能按质、按量、按期实施完成。
本项目凡是涉及到外场施工,安装调试时,监理单位必须全程参与旁站记录,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供应商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提供详细的监理资料,充分反映监理的工作情况。提交的资料将作为监理验收的依据,若资料无法反映或响应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要求,不得进行验收。
如采购人认为因监理人员不到位给项目实施带来投资、质量、进度、安全隐患或因监理人员工作缺位、失职时将要求中标人更换相应监理人员。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结束止。
服务标准: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8.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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