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智慧供水信息化系统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分软件、硬件、集成三个方面内容,通过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理,实现国家提出的7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安全控制、知识产权控制、变更管理及控制、风险控制 )、3管(合同管理、文档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协调(组织管理与协调)。
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程驻场监理。对工程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管理与协调。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支付及变更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保证能按质、按量、按期实施完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结束止。
服务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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