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经济开发区机关餐厅(一楼)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常州经济开发区一楼餐厅工作日的用餐、加班餐,外卖菜品的加工和存放。并按照健康食堂的创建标准,合理搭配食材及控制油盐的使用量,节约食材,有效推进光盘行动的落实;负责餐厅内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各项责任。
服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验,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供应商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