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湖塘镇城庄浜生态治理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春秋路以南200米水域进行水质提升。通过恢复河道自净能力和提升水质,达到水色健康、无异味、无悬浮藻类、油膜及其它漂浮物的预期效果,实现“水清草茂”的良好状态,主要水质指标稳定在Ⅴ类以上水环境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通过生态治理措施,使水质得以改善,消除劣V类。
服务时间:叁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3年内主要水质指标稳定在Ⅴ类以上水环境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