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两院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常州二院城中院区(含北大街宿舍)、阳湖院区(含体缘宿舍)的消防维修、改造项目,维修、改造内容为经过院方保卫科核定、现场实际情况估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零星维修与改造。(合同期内如遇城中院区搬迁,服务范围迁至新院区)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及进场响应时间,列入相应考核。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向保卫科提交竣工验收单,由保卫科组织验收。施工现场应做好噪音、尘土、垃圾的管理,不得影响院方的正常经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5月7日。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