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三餐菜肴、主食、点心等制作以及餐厅日常运行管理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无故停止营业或减少窗口,周末及节假日根据需要服从采购人。
2.每周菜单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早餐:各式点心、粥类、鸡蛋、馄饨、面条、小菜等,品种根据就餐情况确定。午餐供应品种要求:大荤至少1个,小荤至少1个,素菜至少2个,汤类至少1种。晚餐供应品种要求:大小荤至少3个,素菜至少3个,汤类至少1种。
3.根据预约提供包厢服务,包厢菜品数量根据实际人数或接待任务进行调整。
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管理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规范、卫生保洁任务,承担相应的供餐、保洁等管理服务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通过考核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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