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地块三期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江苏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委托函》(苏文物考函字[2021]41号)要求,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工业建设地块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本次拟实施第三期项目,三期范围为:北至南湖西路(西漕河),南至敬业路,西至大连豪森,东至凤栖路,约1514亩。
服务要求: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审查。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审查取得省文物局关于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意见,其中前6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所有勘探事项并申报取得专家审查资格。
服务标准: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