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溧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1.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四普”工作标准以及《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数据更新采集工作;2.开展新发现文物调查工作;3.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形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及数据库等成果;4.协助完成其它四普有关工作任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最终需完成的调查数量由甲方提供和确认,需要考古介入的优先由上级文物部门统筹;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服务成果交付,对不具备完成采购服务条件或受其它客观因素影响的,由甲方决定处理办法,该项目最终交付期限不超过2025年4月30日。
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符合文物普查采集要求,直至通过省级部门的审核。
朱勇、胡克训、徐志强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溧城街道育才路55号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929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溧阳市正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平陵西路258号1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89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19-8789188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