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薛家镇环境质量应急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1.按照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监测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监测开展期间须收集企业的基础信息、生产工况等信息,协调各监测方和执法人员,按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按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相关人员及部门,监测开展或监测报告提交不及时的、平台未填报或未及时填报的,出现一次,将由采购方进行书面警告。2.临时及应急监测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安排成交供应商开展监测工作。
服务要求:1.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委托服务内容。2.成交供应商的实验室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监测和分析过程需按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实验室整个检测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质控检查。3.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提供环境监测业务相关的技术人员。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完成样品采集、分析和报告或报表编制工作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报告、报表,必要时提供相关原始记录。按照国家规范及质量控制要求执行,同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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