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验收评估咨询项目
服务范围:我市成功入围“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2022年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创建情况进行验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50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8号)要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涉及部门广、指标多、任务繁重,需完成指标调查、自查评估、台账收集、验收报告编制等一系列工作。
服务要求:1、编制自评估报告,依据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和验收评分细则,开展自查评估,重点进行指标调查和任务落实情况摸排,对各项创建工作和相关指标进行自评价、计算评价分值,包括各项指标计算过程及结果;
2、在自查评估的基础上,同步梳理创建公交都市工作的短板,过程中及时提请业主单位协调解决短板问题,并提交解决方案,落实情况;
3、编制《验收申请报告》,包括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创建《实施方案》执行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等;
4、系统准备台账资料,包括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台账资料汇编、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台账资料汇编及其他台账资料汇编;
5、配合业主单位准备汇报、讲话等书面材料,配合业主单位制定宣传片脚本,设计展板海报等宣传材料,并协助业主报送相关材料。
6、制定实地考察方案,配合服务专家组验收、答疑质询、材料编制等。
服务时间:2022年9月-2022年12月,自国家公交都市验收工作启动至验收结束。
服务标准: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50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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