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2024年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审
服务范围: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评估评价等级、范围、因子、标准选择是否正确,重点是否突出。
(2)环境质量现状:评估监测布点、监测因子选择的合理性、代表性及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述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的准确性、超标原因及区域综合整治措施的合理性。
(3)工程分析:评估项目工程分析及污染源核算是否合理。
(4)环境影响预测: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地区环境特征,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环境影响预测技术方法的科学性。
(5)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估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方法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6)评价文件的规范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做到文字简洁、结构合理、图表清晰、印制规范。
(7)修改意见: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服务要求:
技术评估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其合同内容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自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验收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提交所有服务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