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方案(2022-2024年)项目
项目简介: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紧扣最新的标准和要求,对金坛全域旅游创建现状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方案成果:方案将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竞争导向”为引领,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紧扣《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文件解读》以及最新的标准和要求,对金坛全域旅游创建现状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方案。重点内容包括:
A、从围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要求出发,在原有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基础上,根据省级创建反馈清单,优化、明确金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3年创建期(2022年—2024年)内要完成和完善的工作,主要包括: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综合管理机制、统计制度、行业自律机制等)、进一步突出政策保障(产业定位、多规融合、旅游人才等)、对公共服务进行提升整改(金坛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交通服务、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智慧旅游等)、对供给体系进行提升整改(旅游吸引物、旅游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旅游购物、产业融合等)、强化秩序与安全相关工作(服务质量、市场管理、安全制度、旅游救援等)、改善提升资源与环境(全域环境整治、社会环境优化等)、扩大和深化品牌影响(营销保障、品牌战略、营销方式等)、提炼出创新示范亮点(科技与服务创新、扶贫富民创新等)、对省级创建时的扣分事项进行全面分析整改等;
B、测算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投资预算;
C、按年度分别编制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分工实施任务分解表及相关建议;
D、每年年底对当年度时序任务进行年度评估;
E、对金坛区域内涉及全域旅游创建提升内容提供咨询指导;
F、针对示范区创建的阶段性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成交供应商择优选择培训专题,推荐省/国内知名行业培训专家,并与采购人共同落实培训计划;由此产生的培训专家费、住宿餐饮费等由采购人额外自行支付和处理,不包含在本合同费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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