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专项报告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生态环境部科财司2021年8月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科财函〔2021〕159号),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需于2022年5月底前提交《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专项报告》。报告应回顾“十三五”时期示范园区建设过程中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分析碳排放和碳汇现状,评估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差距,科学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路径,提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服务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科财函[2021]159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专项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6本。
服务时间:2022年5月底前提交《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专项报告》。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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