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区园林草地分等工作
服务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94 号)要求,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省厅要求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县(市、区)的分等成果进行核查、汇总。
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成果均应通过专家验收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服务时间:2022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4)《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
(5)《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6)《园地分等定级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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