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北斗星公益园运营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北斗星公益园运营管理采购项目包含北斗星公益园运营管理业务和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两个板块,主要包含“园区运营管理”、“承办北斗星社创+活动”、“信息宣传和北斗星简报编印”、“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四个部分。
服务要求:
北斗星公益园园区运营管理、承办北斗星社创+活动、信息宣传和北斗星简报编印、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开展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
服务时间:
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服务标准:
(一)园区运营管理
1.加强北斗星公益园园区日常管理,做好接待学习交流参访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2.落实北斗星公益园运营管理专职人员,并按新北区人社局的要求建立完善对专职人员的与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3.做好社会组织注册咨询、指导,年检辅助等工作。
4.发挥北斗星公益园区级枢纽作用,强化资源链接功能,为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有需要的人员提供相关资源的协调对接服务。
5.通过人员培训、能力训练、学习参访等方式,提升北斗星公益园内入驻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公益服务类组织的专业化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6.进一步梳理完善北斗星公益园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经验做法和标准化服务内容。
7.指导新北区各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根据镇(街道)需求,为镇(街 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提供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服务。
(二)承办北斗星社创+活动
1.按照区人社局的要求,结合上年度“北斗星•社创+”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当年度“北斗星•社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方案设计、前期情况调研等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和评选,分层、分类提供能力提升训练和相关业务培训服务。
2.做好当年度“北斗星•社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的跟踪指导和评估。
3.做好活动入围项目的资金审核和使用监管。
4.总结梳理当年度北斗星社创+活动成效,及时做好项目结项报告,向区人社局提出改进提升的意见建议。
(三)信息宣传和北斗星简报编印
1.做好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宣传,每月向区人社局报送北斗星公益园及社会组织相关动态、信息摘编、理论研究等信息条数不少于 10 条。
2.全年由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网站、区级以上报刊、电视台等权威媒体上录用的信息数量不少于 24 条;区政府网站上录用信息不少于 48 条。
3.做好《北斗星简报》的编撰工作,根据社会组织重点工作和政策导向,有计划有重点的策划编撰简报内容,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印发。
4.按照不低于每 2 个月一期的频率,及时做好《北斗星简报》的印发工作,全年简报常规期刊印发期数不少于 6 期。
5.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按区人社局的要求编印一期专刊(增刊),内容不少于常规期刊的2 倍。
6.北斗星简报发放范围应覆盖新北区所有镇(街道)和村(社区)。
(四)社会组织建设工作
1.按照区人社局的要求,举办一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展示社会组织作用和成果的主题活动。
2.按区人社局要求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人才等资源库,为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咨询培训等提供信息和服务。
3.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需求以及发挥作用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参考。
4.完成好区人社局(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