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常州经济开发区地块(东至镇东河、南至东方东路、西至常青路、北至镇北河)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委托函》(苏文物考函字[2021]84号)要求,现需对常州经济开发区地块(东至镇东河、南至东方东路、西至常青路、北至镇北河)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本次通过对评估区域相关古籍文献和已有文物普查等资料,对本区域内历史沿革和地下文物有无等进行深度调查。根据国家文物局《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和《江苏省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评估工作的实施将采取历史文献资料搜集整理、考古区域系统调查、普通区域考古勘探和重点区域考古勘探相结合的方式,探明评估区域地下是否存在文物遗存,如该区域内地下存在文物遗存则要弄清楚其分布范围和基本性质,调查地上不可移动文物情况。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常州经济开发区地块(东至镇东河、南至东方东路、西至常青路、北至镇北河)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审查。
服务标准:据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委托函》(苏文物考函字[2021]84号)要求,现对常州经济开发区地块(东至镇东河、南至东方东路、西至常青路、北至镇北河)区域开展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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