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医用隔帘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金诚采竞磋[2022]099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金诚采竞磋[2022]099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医用隔帘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时间:2022年1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2年1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更正为:2022年1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第三章评分标准中的“项目安全保障”、“生产加工能力”的内容删除。
(4)第三章评分标准中的 “技术保障”证明材料调整为:设备必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允许复印件或国税局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5)第三章评分标准中的“投标样品”调整为: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三个样品,现场进行破坏性燃烧处理,样品阻燃功能好、无黑烟得3分;样品阻燃功能较好、有一定黑烟得2分;样品阻燃功能较差、有一定黑烟得1分;样品没有阻燃功能或冒大量黑烟,不得分。2、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的面料、制作工艺、异味等指标进行现场评审,面料质地好制作工艺优、无异味得5分;面料质地较好制作工艺较好、无异味得4分;面料质地一般制作工艺一般、无异味得3分;面料质地差制作工艺差、有异味得1分;其他不得分。
(6)第三章评分标准增加“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为:1、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方案、人员配备、工期计划、成品保护及安装措施等:方案完整合理贴合实际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的得4分;方案简单的得2分;方案较差不利于实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次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方案:方案详细、合理,切实可行得质量保障得以实现的6分;方案合理,基本能达到质量保障要求的得4分;方案一般,是否达到质量保障要求具有不确定性的得2分;方案较差,无法保障质量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
联系方式:0519-81087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
联系方式:0519-85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9-85183350
附件:
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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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形状
|
数量(副)
|
单位
|
数量
|
总数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阻燃医用隔帘A
|
L型
|
713
|
m2
|
14604.55
|
28894.18
|
|
|
U型
|
485
|
m2
|
14197.59
|
一字型
|
8
|
m2
|
92.04
|
2
|
阻燃医用隔帘B
|
L型
|
120
|
m2
|
2841.23
|
3639.17
|
|
|
U型
|
33
|
m2
|
797.94
|
3
|
导轨
|
L型
|
101
|
m
|
454.5
|
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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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
|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总价及所有子项目的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