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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18吨多功能抑尘车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浏览数:  字号:〖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溧采公[2022]第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18吨多功能抑尘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2.1项目实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进度保障措施、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包装运输措施、安装调试方案、应急方案、使用培训方案等。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得8分;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内容不全、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更正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进度保障措施、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包装运输措施、安装调试方案,每提供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2.2售后服务与支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打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售后服务人员齐全且技术力量强的,得8分;内容较完整、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较合理的,得5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不够合理的,得3分;内容不全、不可行、未提供售后人员名单的不得分”更正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每提供一项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3、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7 %,余款3%在产品使用满壹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付款同时乙方须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付款同时乙方须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其余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6、更正时间:2023年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溧阳市燕山路22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0519-87236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

联系方式:0519-8727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9-8727666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19-87216894

电子化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