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环宇采竞磋【2022】0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进国家高新区路灯智能化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P29页,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更正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金额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2、磋商文件P30页,采购需求中单灯控制器和双灯控制器的通信方式,表格中窄带物联网更正为窄带物联网及其他授权频谱下的广域通信网。
3、磋商文件P53页,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格式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4、磋商文件P6页10.2报价的特殊规定:“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5、其他条款按原采购招标文件及原公告执行。
更正日期: 2022.8.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江苏省常州武进区海湖路特1号
联系方式:0519-86220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宜中路天豪大厦办公楼八楼809室
联系方式:0519-86310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19-86310937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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