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东陵集镇绿化养护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JS-ZC202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东陵集镇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1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一)磋商文件第23页及第33页
原内容“2、应急费:为有效预防暴雪、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影响和绿地设施的安全使用,考虑一部分应急费用,用于抢险、设施安全检测,以及迎接各类检查所产生的支出等,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将应急费计入报价金额。该应急费用不列入日常管养费中支付,按实际发生情况适当追加。
3、该甲供材料费及应急费在报价时不得改变,磋商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列出的金额计入报价明细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调整为“2、应急费:为有效预防暴雪、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影响和绿地设施的安全使用,考虑一部分应急费用,用于抢险、设施安全检测,以及迎接各类检查所产生的支出等,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将应急费计入报价金额。
3、甲供材料费在报价时不得改变,磋商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列出的金额计入报价明细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磋商文件第43页
评分标准:磋商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
1、原内容“企业自2015年1月以来承担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养护,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省级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调整为“企业自2015年1月以来承担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养护,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获得省级的有一项得1.5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2、原内容“(2)技术人员:有绿化工或花卉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质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有绿化工或花卉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资质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提供专职安全员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磋商供应商为上述技术人员缴纳的2020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调整为“(2)技术人员:有绿化工或花卉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质的,每有一人得1分,有绿化工或花卉工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资质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4分;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提供专职安全员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磋商供应商为上述技术人员缴纳的2020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日期:2021年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州市溧阳市协和路8号
联系方式:彭先生 0519-8798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333号苏华国际广场19楼08室
联系方式:0519-85782055、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电 话:0519-85782055、85785155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