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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通用设备维保及零星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数:  字号:〖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2022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用设备维保及零星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二、项目工期”(P21页):

更正为:

 “1.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维修要求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现场开展维修工作。维修作业需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定期保养作业需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自招标人发出维修通知之日起计算(APP下达工单的以系统时间为准),等待甲供零件部件或其他招标人认可的情况除外;

2.招标人在防汛、抢修等特殊情况下,在发出维修通知时以书面或可追溯的电子记录(含微信、短信、APP工单等)形式注明该事项为应急抢修,中标人需在发出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响应并抵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

3.前款所指“xx小时内响应并到现场开展维修工作”,是指中标人及时响应维修需求,抵达现场分析判断故障原因、着手开展维修或应急处置措施,并非要求中标人需在xx小时内修毕交付。”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五、安全责任及义务”(P22页):

更正为:

增加一条:“3.针对施工方案管理适用工程施工法规条款的建议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可以采取将适合维修过程管理的相关条款摘取,作为合同专用条款,例如维修过程涉及施工条款中含有的脚手架搭设(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八、服务要求”中“(三)其他要求”的“1.特种资质”(P37页):

更正为:

“本项目所需的行车等起重设备维修,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确定特种设备维修的专业分包,提供分包合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特种设备的维修分包单位,需符合相关资质要求,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八、服务要求”中“(三)其他要求”的“2. 作业人员资格”(P37页):

更正为:

“在本项目中从事现场维修时,需要进行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设备维修、登高架设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时,需派遣具有从业资格的服务人员持证上岗。若现场检查发现为无证人员,则必须更换服务人员、根据考核细则进行扣罚费用。

有限空间作业时第三方施工人员需具有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证,且需经招标人确认属实。若总包单位没有相关资质,则需要专业分包,且分包单位需要得到招标人认可。”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九、服务评价”的 “2.安全文明考核”中第三条(P38页):

更正为:

“(3)登高架设作业时,未提交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的不得施工,擅自作业的,扣除服务费用10000元/次。”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116号

联系方式:0519-855708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联系方式:0519-85581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19-85581855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