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一区)职工餐厅中央空调
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城投采公-2020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行政中心(一区)职工餐厅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中(二)空调产品质量与技术先进性:“4.本项目中餐厅及厨房区域采用四面出风嵌入式及两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为防止接水盘细菌滋生,要求四面出风嵌入式及两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接水盘中含有银离子的防霉除菌模块,有此技术的得4分,有类似技术的得2分,没有此技术的不得分。”
更正为:“4.本项目中餐厅及厨房区域采用四面出风嵌入式及两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为防止接水盘细菌滋生,要求四面出风嵌入式或两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接水盘中含有防霉除菌模块,有此技术的得4分,没有此技术的不得分。”
2、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中(三)综合实力:“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商用空调系统工程施工安装服务评价证书,且服务能力等级为四星级的得3分,三星级得2分,二星级及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所涉及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3、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中(三)综合实力:“2.为响应建筑节能行业健康发展号召,所投品牌产品获得“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高性能节能产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所涉及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中价格得分更正为36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
2020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联系方式:王迎春0519-88890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19-8158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菁
电 话: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转分机号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