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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ST-JC2021-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工学院二期(I)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七章和第九章中“检测费用付款方式”更正为:

1、根据施工进度支付: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部分:

①提交工程桩检测的检测报告、基础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单位审定后20天内结清工程桩检测的检测费。

(2)材料检测部分:

①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材料检测金额的40%;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后付至工程材料检测金额的80%;

③工程材料检测余款在结算并经审计单位审定后付清(无息)。

2、乙方收款时应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同意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4、增值税税率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相关政策调整。

备注:所有款项支付的前提均为承包方按实、客观、完整地提供了支付工程款所需的资料、付款申请及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发票。如承包方延迟提交、连续提交、提交资料不完整或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则发包方有权选择以承包方最后一次提交相关补充资料时间或提供发票的时间(两者以较晚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审核时间,付款时间相应顺延;或者甲方有权选择超出提交材料约定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提交完整的材料)外另行提交的新增内容视为乙方放弃相关权利,不予认可(审计机构要求乙方补充的材料除外)。

(二)采购文件第九章“六、双方责任”中条款更正如下:

甲方责任中增加如下条款:6、甲方应在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乙方共同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

乙方责任中增加如下条款:11、乙方应在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竣前验收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报告》。

   更正日期:2022年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工学院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联系方式:汤老师0519-88510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19-86639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莉芸

电 话:1333818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