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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关闭化工企业场地采样调查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9  浏览数:  字号:〖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龙城采公[W43Y]-2020080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关闭化工企业场地采样调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更正事项:1、具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1.具备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得3分;2.具备手持式重金属检测仪(XRF)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2、拥有手持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或精密光学经纬仪(RTK),有一个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3、具备1台飞行无人机设备,得1分;(2)具备2台及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台高精度航测无人机设备,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更正内容:1、具有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1.具备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得3分;2.具备手持式重金属检测仪(XRF)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公证件携带备查);2、拥有手持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或精密光学经纬仪(RTK),有一个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公证件携带备查);3、具备1台飞行无人机设备,得1分;(2)具备2台及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台高精度航测无人机设备,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公证件携带备查); 

  更正事项: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内容: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更正日期:2020年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地址:溧阳市南大街290号

联系方式:0519-87886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嘉源广场3号楼2单元6楼

联系方式:0519-8089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9-8089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