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2022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LED庭院灯(明月灯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二、庭院灯一般要求3、整灯(含灯具、灯杆等)外形示意图更正为附件一图片
2.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九、质保期责任更正为:质保期内,出现灯具损坏等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含人工、机械、管理等费用),乙方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且不得低于每笔订单同款灯具总量的2%,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维修,相关费用(产品采购费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直接从剩余应付货款、质保金中扣除。
质保期内,灯具坏灯率超过合同供货总量的2%的,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的坏灯向乙方主张退款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该坏灯采购价款总和的2倍作为违约金。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方式:柳女士 0519-85119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联系方式:051986621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应翾
电 话:0519-866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