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补贴政策更正为:
“居住在常州市天宁区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常州户籍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1.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包括“公租房”)老年人家庭。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6000元,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最高标准的,按照实际改造费用予以补贴。
2.一、二级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8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500元。
3.三、四级残疾老年人家庭;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家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5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500元。
已享受家庭适老化改造全额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改造对象身份发生变化时,一年之内按最高标准给予补贴;民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与老干部局、残联等部门的改造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低收入人口老年人家庭因居住房屋拆迁,提供拆迁证明材料和新居住房证明,可对照本政策二次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
注: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最新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