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溧采公[2022]第1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财政性资金存放2022年度第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采购公告)采购需求中的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其中01包:按照评审标准确定排序和每家银行成交金额。资金包明细金额为:1.5亿、1.2亿、1.0亿、0.8亿、0.5亿。存款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5%;2倍金额内的3年以下含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65个基点。02包:按照评审标准确定排序和每家银行成交金额。资金包明细金额为:1.5亿、1.2亿、1.0亿、0.8亿、0.5亿。存款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5%;2倍金额内的3年以上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130个基点。
更正为:01包:按照评审标准确定排序和每家银行成交金额。资金包明细金额为:1.5亿、1.2亿、1.0亿、0.8亿、0.5亿。存款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0%;2倍金额内的3年以下含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65个基点。02包:按照评审标准确定排序和每家银行成交金额。资金包明细金额为:1.5亿、1.2亿、1.0亿、0.8亿、0.5亿。存款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0%;2倍金额内的3年以上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130个基点.
2、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序号1评分标准中:一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率不得低于35%,否则本项报价不得分。
更正为:一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率不得低于30%,否则本项报价不得分。
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第5条报价利率要求中:报价招标存款利率为上浮率(票面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5%;
更正为:报价招标存款利率为上浮率(票面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0%;
4、招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备注第1条:存款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5%;
更正为:存款利率要求最低上浮30%;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财政局
地 址:溧阳市永定路588号
联系方式:0519-87220073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9-8727666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19-87216894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