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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浏览数:  字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常州晓东教玩塑胶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常州晓东教玩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南渡镇南街961

法定代表人:乐永红

二、基本情况

常州晓东教玩塑胶有限公司在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政平分园家具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罚款5000.00元(伍仟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