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安厦采公[2020]001号
二、项目名称:溧阳市溧城镇东升小学幼儿园户外场地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常州晓东教玩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南渡镇镇南街96号1幢
法定代表人:乐永红
被投诉人: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钱家路58号
法定代表人:王培祥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局。
投诉事项:因投标文件中只盖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没有签字而认定为无效投标错误,因常州晓东教玩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东教玩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已经盖有法定代表人专用章。
投诉请求:1、采购代理机构回复质疑的问题;2、确认晓东教玩公司的投标文件合法有效,对符合条件并已经完整提交投标文件的三家供应商进行评标,确认中标单位。
监督检查情况:本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存在其他违法问题,同时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监督检查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其他投诉请求。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溧阳市人民政府或常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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